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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下半年发展党员及相关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济宁学院 发布日期: 2016-10-09浏览次数:

各党总支(党委)、党支部: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关于加强和规范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工作的意见》和《济宁学院发展党员工作办法(试行)》( 济院字〔2015〕11号)(以下简称《办法》)有关要求,现将关于我校2016年下半年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和取消资格、党员发展对象确定和备案、选派参加党校重点培养对象培训班、发展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和取消资格工作(10月21日前完成)

(一)审核确定转入的入党积极分子

        审查新进师生档案,若有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材料的,进一步审核材料是否完备、程序是否规范,符合条件的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继续培养教育,并将审核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名单报送组织部备案。

(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按照《办法》要求和工作实际,在符合条件的教工入党申请人和2016级专升本学生入党申请人中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将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公示、备案表(见附件1)报送组织部备案。

(三)取消入党积极分子资格

按照《办法》要求和已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对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其入党积极分子资格,将取消入党积极分子备案表(见附件1)报送组织部备案,同时报送2016年度入党积极分子汇总表。

二、党员发展对象确定、备案工作的有关要求

(一)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办法》程序和标准确定党员发展对象,对列入党员发展对象的人选严格审核把关。

(二)认真做好相关档案材料的整理归档工作。根据有关文件和上级组织部门要求,发展党员工作各个环节要高度重视档案材料的整理归档工作,各基层党组织在确定党员发展对象工作中的推荐票、公示、备案表(样表见附件2)及其他材料要完整齐备,保证工作的可追溯性。

(三)有关时间要求。根据《办法》规定:“入党积极分子必须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方可被确定为发展对象。”党员发展对象的确定和备案工作,相对集中在党校重点培养对象培训班开班前进行。请各基层党组织于10月26日前,报党员发展对象备案表(见附件2)到行政楼B305(纸质版1份,电子版jnxyzzb@126.com),党校将组织党员发展对象参加重点培养对象培训。

三、党校第二十二期重点培养对象培训班有关事项

(一)培训对象、时间、地点

1.培训对象:各基层党组织确定并报党委组织部备案的党员发展对象。

2.培训时间:11月上旬(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3.培训地点:党校培训基地(图书馆六楼西北角)。

(二)培训内容

1.集中培训内容:专题辅导报告、革命影视教育、社会实践活动、小组研讨、集体交流等。

2.学员自学内容:《中国共产党章程》,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决定,《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论科学发展》,《科学发展观大学生学习读本》、《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教材》。

3.实践锻炼内容:以“践行党的宗旨”为主题的教育实践活动。

(三)结业考核

结业考核采取综合考核方式,包括考察读书笔记、心得体会撰写情况,实践锻炼情况,遵守纪律情况;闭卷考试(考试不及格者取消发展对象资格)等。考核成绩记入学员登记表,合格者颁发结业证书,优秀者予以表彰。

(四)有关要求

1.请各基层党组织根据党员发展对象备案表填报党校第二十二期重点培养对象培训班学员情况一览表(见附件3),表中学员姓名要与学籍一致,并指定一名组长负责学员的召集和考勤工作,10月26日前将一览表(纸质版1份,电子版发jnxyzzb@126.com)报行政楼B305室。

2.学员以系为单位组成学习小组(教工单独编组),开展学习研讨活动,讨论自学内容和集中授课的内容、交流心得体会等。

3.每位学员都要积极认真地上课听课、发言讨论、实践锻炼,撰写读书笔记、课题笔记、心得体会、交流研讨、实践锻炼、学习总结等方面的文字材料,不少于5000字。培训班结业时,每小组推选1名代表作大会交流发言。

4.重点培训要使发展对象在普遍教育培训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强对党的历史、党的知识、党的理论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认识,再次进行理论提高和党性锤炼。学员要认真听课学习,积极撰写读书笔记和学习体会,遵守培训纪律。因故请假要写出书面申请,经党总支书记签字同意后报党校批准,无故缺勤者将被取消培训资格。

四、接收预备党员工作

(一)对发展对象进行审查(11月16日前完成)

党支部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形成综合性政审材料,并认真审查发展对象的入党材料是否齐备、工作程序是否规范等,并通过无记名投票表决方式,确定发展对象是否符合党员标准条件。党总支对党支部委员会初审情况进行复核后,将发展对象相关材料报送党委组织部预审。

11月16日前,各党总支(党委)、党支部报送以下预审材料:1.入党申请书;2.思想汇报(半年一次,至少 3 篇);3.《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 预备党员培养教育考察记实簿》;4.党校学员登记表(普遍培训班和重点培训班);5.《***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关于对***等**名发展对象进行预审的请示》;6.《拟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基本情况一览表》。

党委组织部根据教务处、学生工作处等部门提供的材料,对各基层组织报送的材料的真实性以及材料形成的程序性、规范性进行认真审核,审核合格的以书面形式通知党总支(党委)、党支部,并发放《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经审核发现有关信息不符甚至造假的,取消有关党组织本年度相应的发展计划,并按比例核减明年的发展党员指导计划数。

(二)接收预备党员(11月底前完成)

党支部要对预审合格发展对象详细讲解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的内容和要求,入党介绍人要指导发展对象严肃认真、实事求是地逐项填写,并对填写好的《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进行严格审查。材料准备完备后,党支部适时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学校党委在审批预备党员前,指派组织员同发展对象谈话,谈话人将谈话情况和自己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的意见,如实填写在《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上,并向党委汇报。学校党委审批后,办理审批手续。

(三)入党宣誓(2017年寒假前完成)

各党总支(党委)、党支部组织学校党委审批同意接收的预备党员,按照《办法》要求举行入党宣誓仪式。

五、第六期预备党员培训有关事项

(一)培训目的

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决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紧密结合学校中心工作和学员的思想实际,通过多种形式对预备党员进行党的知识、方针政策、党性修养及优良作风等方面的教育,帮助他们进一步增强党员意识,加强党性锻炼,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永葆先进性,以实际行动争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

(二)培训对象、时间、地点

1.对象:教工和学生预备党员。

2.时间:11月上旬(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3.培训地点:党校培训基地(图书馆六楼西北角)和各基层党组织党员活动室。

(三)培训内容

1.集中培训:专题辅导报告、革命影视教育、社会实践活动、小组研讨、集体交流等

2.学员自学:主要参考文献:《中国共产党章程》、《论共产党员的修养》、《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论科学发展》、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决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

培训班总学时不少于30学时。

(四)相关要求

1、请各党总支10月26日下班前将参加培训预备党员情况一览表(见附件4)报送党校(行政楼B305室),电子版发送至jnxyzzb@126.com

2、学员以系为单位组成学习小组(教工单独编组),参加学习研讨活动,讨论自学内容和集中授课的内容、交流心得体会等。各系指定一名组长,负责学员的召集和考勤工作。小组研讨的时间、地点报党校。

3、培训期间每位学员都要积极认真地上课听课、发言讨论、实践锻炼,联系实际、对照自己入党以来的思想、学习、组织观念、工作作风等方面的情况,找出差距,明确努力方向,在下发的笔记本中撰写不少于5000字的读书笔记、上课笔记、心得体会、交流研讨、实践锻炼、学习总结等方面文字材料。培训结束后,各小组组织学员填写《中共济宁学院委员会党校预备党员培训班学员登记表》(见附件5)报党校。

4、组织预备党员参加集中培训是党组织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的重要手段,学员参训情况将作为党支部讨论其转正问题时的重要参考和依据,参训学员要认真听课,遵守纪律,因故请假要写出书面申请,经党总支书记签字同意后报党校批准,无故缺勤者将被取消培训资格,并严肃处理。

六、预备党员转正工作(年底前完成)

各党总支(党委)、党支部根据预备党员预备期满的时间节点,按照《办法》要求,及时做好预备党员转正相关工作。

发展党员工作相关票样、表格、参考文本等材料电子版请到组织部网站下载专区下载,形成的纸质版材料要及时整理归档,做到标准严格、材料齐备、程序规范,确保发展党员工作质量。

 七、12月30前报送2016年发展党员工作总结和2017年发展计划。

 

 

 

                                                                                               党委组织部

                                                                                               2016年10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