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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校关于举办第三十三期入党积极分子普遍教育培训班的通知

信息来源: 济宁学院 发布日期: 2014-03-14浏览次数: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关于加强和规范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工作的意见》要求,党校将在本学期举办第三十三期入党积极分子普遍教育培训班。具体安排如下:

一、培训对象、时间、方式

(一)培训对象:被各系党总支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且未参加普遍培训或参加普遍培训不合格的学生。

(二)培训时间:3月27日至4月24日期间的周六、周日和团日活动时间。

(三)培训方式:各系党总支负责开展培训工作。培训总学时不少于40学时,其中集中授课、专题辅导、观看录像、主题实践、学习交流总结不少于18学时,个人自学不少于20学时,测试为2学时。

二、培训内容、目的

(一)培训内容:《大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教材》、《中国共产党章程》(党的十八大通过)、党的十八大报告、《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科学发展观大学生学习读本》;有针对性地学习党的发展简史、《马克思恩格斯选集》、《毛泽东选集》、《邓小平文选》。

(二)培训目的:通过培训,使学员了解入党的条件,掌握党的性质、指导思想、奋斗目标、党员的权利和义务等方面知识,理解领会科学发展观理论和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

三、结业测试

4月24日晚7:00—9:00,党校组织学员参加统一测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结业成绩根据测试成绩和学员的平时表现评定。

四、相关要求

(一)准备阶段。各系党总支要认真做好入党积极分子报名工作,并确定一名领导或辅导员为培训负责人,负责学员的召集和考勤工作;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培训计划,对培训内容、形式、时间、地点、授课教师等作出详细安排。3月24日前,将培训计划、参训学员名单(只报年级和姓名,姓名要与学籍一致,报送后人数不准增减)、学员教材费(每人一册,每册7.50元,尽量换成整钞)报行政楼B305室,并领取学员登记表。

(二)实施阶段。各系党总支认真实施培训计划,保证课时,做好考勤工作,定期检查学员笔记,做到有布置、有落实、有检查。各基层党组织可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主题,通过征文、知识竞赛、演讲比赛、歌咏会、报告会、座谈会、义务劳动、志愿服务等形式,开展各种主题实践活动,活跃学习气氛,激发学员的学习积极性,提高培训质量和培训效果。授课教师要以《大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教材》为蓝本,认真备课、授课,确保教学效果。培训期间,党校将对各系培训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培训安排如有调整,应提前书面报送党校。培训结业前,每位学员都要撰写不少于5000字的读书笔记和1000字左右的学习体会,交系党总支。系党总支把学员出勤、学习、实践、考试等方面情况记入学员登记表,并及时把培训的文字图片资料报送党校。

(三)总结阶段。4月30日前,各系党总支报送本期培训总结和《中共济宁学院委员会党校第三十三期入党积极分子普遍教育培训班学员情况汇总表》(见附件,填好后发送至jnxyzzb@126.com)各一份到党校,并领取培训合格学员的结业证书。5月6日前,填好学员登记表和结业证书后到党校盖章。

附属单位可参照本意见自行安排师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培训计划3月20日前报党校,学员须参加党校组织的统一考试。

 

 

中共济宁学院委员会党校

2014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