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党支部,各附属单位党委、党总支、党支部:
从即日起开始收缴2014年上半年党费,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党费缴纳数额计算方法以《中共济宁学院委员会关于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济院字〔2009〕47号)有关规定为依据。党员工资和岗位发生变动的,要根据变动后的情况进行计算,学校党委将对核算情况进行检查。
二、我校党费专用账户开户行为:交通银行海关路支行,帐户名称:中国共产党济宁学院委员会组织部,账号:378301096018010023122。
三、各基层党组织6月15日前,把银行出具的存款凭证和《济宁学院党员交纳党费情况明细表》(见组织部网站下载专区栏)报送组织人事部(处)组织科(行政楼B304),换取党费交纳专用收据。
组织人事部(处)
2014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