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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年下半年党员发展对象确定、备案及选派参加党校培训班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济宁学院 发布日期: 2014-11-11浏览次数: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附属单位党委、党总支、党支部: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共济宁学院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新时期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加强和规范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工作的意见》有关要求,现将做好我校2014年下半年党员发展对象确定、备案及选派参加党校重点培养对象培训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党员发展对象确定、备案工作的有关要求

(一)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中共济宁学院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新时期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程序和标准确定党员发展对象,对列入党员发展对象的人选严格审核把关。学生入党积极分子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应列入党员发展对象推荐候选人选:1.未参加党校入党积极分子普遍培训班或参加培训班未结业的;2.近一年内有考试不及格的;3.有违纪情况,受校、系通报的;4.最近一次综合测评排名在班级前35%名次之后的;5.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不满一年的;6.进入我校后未获得“三好学生”、“优秀班干部”、“优秀团员”或奖学金等荣誉的。其他不能列入推荐范围的,各基层党组织酌情把握。

(二)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的有关要求。确定教工党员发展对象时,要组织征求教工入党积极分子所在单位(或部门)党员、团员和群众的意见,征求意见的人数超过总人数的三分之二,得推荐票数超过总人数一半以上的,方可列为党员发展对象。确定学生党员发展对象时,一要组织学生入党积极分子所在班级超过全班三分之二的人员进行群团组织推优,要求班级同学民主推荐其综合表现情况得突出票(占投票人数比例)不低于35%、一般票不高于30%,且若是团员的、其团员推优得同意票数须超过班级团员总数一半以上;二要组织学生所在班级学生党员及其他了解积极分子情况的学生和教工党员进行党员推荐,要求得同意票数须超过参加推荐党员人数一半以上,满足以上两方面条件的,方可列为党员发展对象。

(三)认真做好相关档案材料的整理归档工作。根据有关文件和上级组织部门要求,发展党员工作各个环节要高度重视档案材料的整理归档工作,各基层党组织在确定党员发展对象工作中的推荐票、公示、备案表(样表见附件1.2)及其他材料要完整齐备,保证工作的可追溯性。

(四)有关时间要求。根据《中共济宁学院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新时期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规定:“入党积极分子必须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方可被确定为发展对象。”教工入党积极分子须经一年半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方可被确定为发展对象。党员发展对象的确定和备案工作,相对集中在每年党校重点培养对象培训班开班前进行。各基层党组织确定党员发展对象并报党委组织部备案后,选派其参加学校党校组织的重点培养对象培训班。2014年下半年发展对象备案表(纸质版1份,电子版发jnxyzzb@126.com),请于11月20日前报党委组织部(行政楼B307)。

二、党校第十九期重点培养对象培训班有关事项

(一)培训对象、时间、地点

1.培训对象:各基层党组织确定并报党委组织部备案的党员发展对象。

2.培训时间:11月27日至12月18日期间的周六、周日和团日活动时间。

3.培训地点:党校培训基地(图书馆六楼西北角)。

(二)培训内容

1.集中培训内容:总学时不少于30学时,包括专题辅导报告、革命影视教育、社会实践活动、小组研讨、集体交流等。集中授课安排另行通知。

2.学员自学内容:《中国共产党章程》(党的十八大通过),党的十八大报告,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决定,《毛泽东邓小平 江泽民论科学发展》,《科学发展观大学生学习读本》、《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教材》。

3.实践锻炼内容:以“践行党的宗旨”为主题的教育实践活动。

(三)结业考核

结业考核采取综合考核方式,包括考察读书笔记、心得体会撰写情况,实践锻炼情况,遵守纪律情况;闭卷考试等。考核成绩记入学员登记表,合格者颁发结业证书,优秀者予以表彰。

(四)有关要求

1.请各基层党组织根据党员发展对象备案表填报党校第十九期重点培养对象培训班学员情况一览表(见附件3),并指定一名组长,负责学员的召集和考勤工作。11月20日前将参加培训的学员情况一览表(纸质版1份,电子版发jnxyzzb@126.com报党校(行政楼B307室),表中学员姓名要与学籍一致。

2.学员以系为单位组成学习小组(教工单独编组),参加每周的学习研讨活动,讨论自学内容和本周集中授课的内容、交流心得体会等,小组研讨的时间、地点报党校。

3.每位学员都要积极认真地上课听课、发言讨论、实践锻炼,撰写读书笔记、课题笔记、心得体会、交流研讨、实践锻炼、学习总结等方面的文字材料,不少于5000字。培训班结业时,每小组推选1名代表作大会交流发言。12月16日,各小组将交流发言名单和发言稿以及每位学员的学习笔记本报送党校。

4.重点培训要使发展对象在普遍教育培训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强对党的历史、党的知识、党的理论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认识,再次进行理论提高和党性锤炼。学员要认真听课学习,积极撰写读书笔记和学习体会,遵守培训纪律。因故请假要写出书面申请,经党总支书记签字同意后报党校批准,无故缺勤者将被取消培训资格。

附件  1.学生发展对象民主推荐、公示和汇总票

      2.教工发展对象民主推荐、公示和汇总票

      3.党校第十九期重点培养对象培训班学员情况一览表

 

 

                                                   党校 

    党委组织部

                                                201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