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干部队伍建设,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和选人用人新要求,依据《济宁学院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试行)》,根据工作需要,决定调整选拔部分科级干部。现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选拔任用的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
(二)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原则;
(三)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四)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五)民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六)民主集中制原则;
(七)依法办事原则。
二、选拔任用的条件资格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理想信念坚定,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执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坚持民主集中制,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忠实履行公共服务的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
2.组织领导能力强,善于科学管理、沟通协调、依法办事、推动落实,有较强的公共服务意识和改革创新精神,工作实绩突出;
3.有相关的专业素质或者从业经历,熟悉有关政策法规和行业发展情况,业界声誉好;
4.事业心和责任感强,热爱公益事业,求真务实,团结协作,遵纪守法,廉洁从业,群众威信高。
(二)任职资格
1.一般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2.提任正科级职务的,应当具有副科级岗位两年以上工作经历;
3.提任副科级职务的,应当具有三年以上工作经历,其中,硕士研究生应当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博士研究生应当具有一年以上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到选拔工作启动前的月底。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有关党内法规、法律法规和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任职资格要求。
三、拟选拔的职位
(一)党群部门正科级职位12名、副科级职位2名(党委<院长>办公室文秘科<信息科>科长、党委<院长>办公室行政科科长、纪委<监察处>正科级纪律检查员、组织部组织科<组织员办公室>科长<主任>、学生工作处<武装部>心理咨询指导中心主任、学生工作处<武装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学生工作处<武装部>公寓管理中心主任、离退休工作处综合科科长、离退休工作处四科科长、工会文体部部长、家属委员会主任、团委社会实践部部长;宣传部新闻中心副主任1名、离退休工作处三科副科长1名)。
(二)行政及教辅部门正科级职位13名、副科级职位3名(教务处学籍学位科科长、科研处服务地方办公室主任、人事处(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原师资科<职称改革办公室>)主任、人事处(教师工作部)调配科<人才工作办公室>科长<主任>、人事处(教师工作部)组织人事档案管理科科长、财务处综合计划科科长、资产管理处招标采购管理中心主任、资产管理处设备科(维修管理中心)科长(主任)、后勤处水电暖管理办公室主任、安全保卫处消防科科长、图书馆阅览部主任、实验教学管理中心实验室管理科科长、应用型人才培养基地办公室主任;科研处人文社科副科长1名、基建处工程管理科副科长1名、信息管理中心网络运行部副主任1名)。
(三)团总支书记2名、副书记2名(音乐系团总支书记、数学系团总支书记;经济与管理系团总支副书记1名、体育系团总支副书记1名)。
(四)副科级辅导员4名(音乐系副科级辅导员1名、数学系副科级辅导员1名、化学与化工系副科级辅导员1名、计算机科学系副科级辅导员1名)。
(五)教学单位正科级职位3名、副科级职位17名(外国语系办公室主任、体育系正科级教学秘书、学前教育学院<兖州师范校区>党政办公室主任;中文系办公室副主任1名、中文系副科级教学秘书1名、音乐系副科级教学秘书1名、化学与化工系办公室副主任1名、生命科学与工程系副科级教学秘书1名、大学外语教学部副科级教学秘书1名、初等教育学院<曲阜师范校区>党政办公室副主任1名、初等教育学院<曲阜师范校区>教学科研办公室副主任2名、初等教育学院<曲阜师范校区>学生管理科副科长1名、初等教育学院<曲阜师范校区>安全保卫科副科长1名、初等教育学院<曲阜师范校区>副科级教学秘书1名、学前教育学院<兖州师范校区>党政办公室副主任1名、学前教育学院<兖州师范校区>团总支副书记1名、学前教育学院<兖州师范校区>副科级教学秘书2名、学前教育学院<兖州师范校区>副科级辅导员1名)。
四、选拔任用程序
(一)动 议。根据干部队伍建设情况,依照科级机构设置和科级干部职数缺编情况,从工作实际需要出发,研究确定相关岗位干部选配方案。
(二)公布职位,个人申报
公布职位。公布拟选配的科级职位职数、具体任职资格条件,同时公布《治理拉票行为的纪律规定》。
个人申报。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人员(含同职级人员),均可自愿申报公布的职位,填写《济宁学院科级干部选拔职位申报表》和《承诺书》报行政楼B307室。申报人员只限申报1个职位。对申报职位情况进行公布后,申报人员可对申报志愿做一次调整。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3月8日16:00。
现任专职辅导员报名行政管理岗位的,需书面征求学生工作处(武装部)的意见。
(三)资格审查。校党委组织部、纪委(监察处)组成工作组负责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四)民主推荐
1.召开推荐会议。以党总支(党委)为单位召开民主推荐会议。参加人员:各党总支(党委)全体在职工作人员。各党总支(党委)书记作为主要负责人主持推荐会议,并组织统计推荐结果。
2.申报人员述职述廉。主要是结合工作简历,德、能、勤、绩、廉等,总结过去的工作和自我评价;对申报职位的认识、任职的打算和态度,以及本人认为应该说明的有关事项等。每人限时5分钟。
3.进行谈话推荐。推荐会议结束后进行。参加人员:各党总支(党委)正科级以上干部、副高级职称以上人员。
4.统计推荐结果。各谈话小组分别统计谈话推荐结果并签名后报组织部审核。
民主推荐于2019年3月18日前完成。
(五)确定考察对象。根据民主推荐情况和岗位职责要求,由组织部研究报学校分管领导审批后,确定拟提拔科级干部考察对象。核查有关事项。
(六)组织考察。各党总支(党委)分别组成考察组,制定考察工作方案,发布干部考察预告,采取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广泛深入地进行考察。
科级辅导员的推荐、考察由学生工作处(武装部)牵头,与相关系(院)党总支(党委)联合组织实施。
(七)研究任用。根据组织考察情况,学校党委研究决定拟提拔任用的科级干部职务,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办理任职手续。新提拔任职的,实行一年试用期。
对提拔任用的科级干部,视情况由学校分管领导或组织部负责人进行谈话。
五、全程纪实
(一)规范文书档案。各党总支(党委)要如实记录民主推荐、考察等环节的主要工作和重要情况,并报组织部备案。组织部要如实记录干部选拔任用动议、讨论决定、任职等各个环节的主要工作和重要情况,及时整理建立相关文书档案,长期妥善保存。
(二)材料归档。对需存入干部档案的干部任免审批表、考察材料等,由组织部办理任免信息后,及时转组织人事档案管理科办理。
六、工作纪律
1.本次科级干部选任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各部门、单位和全体干部要提高认识,把思想统一到校党委要求上来,集中时间,集中精力,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科级干部选任工作顺利进行。
2.严肃工作纪律。严格贯彻落实“九严禁”等选人用人有关规定。坚决杜绝和防止影响干扰选任工作的消极因素以及说情、拉选票等不正之风。对于违反组织原则和工作纪律的要实行责任追究。
3.强化纪律监督。学校纪委(监察处)全过程监督选任工作,并负责对违纪行为进行调查处理。举报电话:3196022、3196026;电子邮箱:jnxyzzb@126.com。
八、其他
1.未尽事宜和工作中遇到的特殊问题,由学校党委研究决定。
2.本方案由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济宁学院科级干部选拔职位申报表》
中共济宁学院委员会
2019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