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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基层党委换届选举、增补委员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 2023-05-17浏览次数:

各基层党委: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基层党组织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定于5月份集中开展基层党委换届选举和各二级学院党委增补委员选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扎实推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不断增强基层党委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为学校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时间安排

517日至531日。

三、换届选举、增补范围

1.机关党委、后勤服务部门党委、离退休教职工党委

2.需要增补委员的二级学院党委

四、委员职数及任期

1.基层党委每届任期5年,党委委员数为57名。

2.基层党委委员候选人,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和班子结构合理的原则提名。设书记、副书记和纪检委员(二级学院原则上由专职党委副书记兼任)、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统战委员等,可兼任。

二级学院党委委员人选一般为学院党政领导班子中的党员、教工党支部书记、学生党支部书记、分工会主席,团委书记等。各学院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确定初步人选。

五、委员会委员任职条件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策理论水平和领导能力。

2.政治信念坚定。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能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和学校规章制度,正确行使权力,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求真务实,自觉接受党员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

4. 熟悉学校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或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在党建和思想政治教育及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中做出一定的实绩,得到群众公认。

5.委员候选人须为中共正式党员,有一年以上党龄。书记、副书记人选必须具有三年以上党龄。

六、换届选举、增补委员的程序

1.动员部署。各基层党委要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及有关规定,提高党员对选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了解和掌握具体工作程序和规定,正确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并组织所辖党支部和全体党员充分讨论、酝酿和推荐,机关党委、后勤服务部门党委、离退休教职工党委研究提出委员会委员职数及候选人预备人选。需增补党委委员的二级学院党委召开党委会研究提出需要增补党委委员职数及候选人预备人选。

2.人选确定。在广泛征求党员意见的基础上,各基层党委确定委员会委员职数,按候选人的差额不少于应选人数的20%的原则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报党委选举、增补委员的请示(见附件)给党委组织部(522日前),党委组织部对人选审查后报学校党委审批。

3.组织选举。经学校党委批复同意后,机关党委、后勤服务部门党委、离退休教职工党委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委员会。需增补党委委员的二级学院党委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增补的党委委员。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和差额选举方式进行,差额人数不少于应选人数20%;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方为有效。候选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际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一半,方可当选。机关党委、后勤服务部门党委、离退休教职工党委产生后,召开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等额选举产生新一届党委书记、副书记,并对委员进行分工。选举选票和结果统计票样等参考材料见附件。

4.党委审批。各基层党委向学校党委组织部报告选举、增补结果,党委组织部审核后报学校党委审批。报告内容主要包括:

1)基层党委选举情况和结果,包括:召开党员大会的时间;本单位实有党员人数,其中有选举权的党员数;应到会人数,实到会人数;大会选举发出选票数,收回选票数,其中有效票数;当选委员名单 ( 以得票多少为序 )及票数;选举中的其他情况等。

2)机关党委、后勤服务部门党委、离退休教职工党委书记、副书记选举结果及委员分工情况,包括:各党委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的时间,书记、副书记得票数,委员分工情况等。

七、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党的基层组织选举是党的基层组织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党的组织制度的基本要求,是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领导班子建设的重要途径。各基层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做好选举的各项筹备工作,确保5月底完成选举工作。

2.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各基层党组织要以选举为契机,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等。通过学习,进一步增强党员党性观念和民主集中制观念,明确选举工作的目的和意义,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切实履行党员义务,积极参与选举工作。

3.规范程序,严肃纪律。在选举中要严格遵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文件规定,确保选举工作规范有序进行;要尊重和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充分发扬民主,体现选举人的意志;要严肃纪律,坚决防止和杜绝各种非组织活动,凡发现有干扰正常选举工作的情况,将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附件1:《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附件2:《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

附件3:换届选举、党委增补委员相关材料



                                                                     中共济宁学院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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