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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党纪学习教育专题读书班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 2024-04-25浏览次数:

各基层党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按照《中共济宁学院委员会关于在全校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要求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举办党纪学习教育专题读书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举办单位

各基层党委

二、学习时间

20244月28

参加人员

(一)学校党委班子成员参加分管或联系单位读书班。

(二)处级党员领导干部。各二级学院党委可根据工作实际,组织科级党员干部、学术副院长(党员)、院长助理(党员)、团委书记、党支部书记等参加

学习内容

原原本本学习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学习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省委常委会暨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和学校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

、学习形式

前期学校2024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已邀请省纪委相关同志对新修订《条例》进行解读,本期读书班不再集中组织解读。

(一)28日上午集中组织观看电视专题片。

1.《持续发力 纵深推进》| 第1集 解决独有难题(https://www.12371.cn/2024/01/06/VIDE1704548520988333.shtml

2.电视专题片《持续发力 纵深推进》| 第3集 强化正风肃纪(https://www.12371.cn/2024/01/08/VIDE1704719881598614.shtml

(二)28日下午组织参会人员进行集体学习研讨,原原本本学习新修订《条例》。

(三)28日晚上安排个人自学。

、有关要求

1.各基层党委要提前谋划,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参加人员要提前安排好工作生活事宜,全身心参与到学习中来,结合工作实际进行深入思考。

2.集中学习期间原则上不允许请假,确实不能参加的,履行请假手续,报基层党委书记批准,请假条交组织部备案

3.学校工作专班随机抽查各党委读书情况,对无故不参加读书的要限其补课,并作出严肃处理。

 

                                                   学校党纪学习教育工作专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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