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推动基层党组织建设提质增效,大力推进“一融双高”,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基层党组织中开展第一批基层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以下简称“双创”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紧紧锚定第二次党代会提出的“1385”发展战略,以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为重点,以推动党建工作和事业发展深度融合为着力点,创建一批高校党建工作标杆学院、样板支部和教工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工作室,总结凝练成熟机制、有效办法和典型经验,带动全校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为申报全国、全省“双创”培育单位奠定良好基础。
二、目标任务
(一)工作目标
面向全校各基层党组织遴选培育创建4个党建工作标杆学院、8个党建工作样板支部、2个教工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工作室,建设周期为2年(2025年3月至2027年2月),强化培育选树和重点建设,突出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以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引领和推动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建设任务
入选的标杆学院和样板支部要按照《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高校党组织“对标争先”建设计划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教育部《关于开展第四批新时代高校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双创通知》)、《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重点任务指南》(以下简称《重点任务指南》) 、《关于开展第三批高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建设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双带头人通知》)规定,坚持软件建设和硬件建设相结合、统筹规划和分步实施相结合、整体提升和品牌塑造相结合,按计划、分步骤开展培育创建工作。建设期内,创建“党建工作标杆学院”,要着重围绕强化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破除“中梗阻”现象、抓好党建重点任务落实、推动学院高质量发展等出成果;创建“党建工作样板支部”,要着重围绕严肃政治生活和组织生活、创新工作方法和机制、搭建教育培训平台等出成果;创建教工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工作室要着重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教学、科研等出成果。
成果形式包括但不限于:1.高质量的党建工作体系;2.优秀基层党建工作法、典型案例;3.学校师生思想政治工作品牌、育人载体;4.有较大影响力的宣传平台、网络阵地;5.高水平研究论文、专著;6.经验推广示范、辐射带动成效等。
三、申报条件
(一)“党建工作标杆学院”基本条件
按照《实施意见》及《双创通知》明确的主要任务,严格做到“五个到位”,所属基层党支部普遍做到“七个有力”。重点符合下列条件:
1.学院党委原则上至少成立3年,且在2年建设周期内保持稳定。
2.党的十八大以来,学院党委不断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充分发挥政治功能,优化学院运行机制,模范执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学院党委会议制度健全、执行有力,落实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提升师生思想政治工作质量,促进学院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工作取得优异成绩。
3.近5年来,所在学院师生承担校级(含)以上党建工作创新项目或研究课题,并发挥推广示范效应。
4.近3年来,学院党委在党建和意识形态领域未出现过重大问题,未发生过重大稳定事端、安全事故和舆情事件。学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未出现违纪违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学院未出现违反师德师风有关规定等突出问题。
5.有条件在建设期达到《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重点任务指南(院〈系〉党组织)》(附件1)所列要求。
(二)“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基本条件
按照《实施意见》及《双创通知》明确的主要任务,严格做到“七个有力”。重点符合下列条件:
1.教师党支部原则上至少成立2年,学生党支部或师生联合党支部原则上至少成立1年,且在2年建设周期内保持稳定。
2.党的十八大以来,党支部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着力发挥在政治引领、规范党的组织生活、团结凝聚师生、促进学校中心工作等方面的主体作用,师生思想政治工作针对性和亲和力强,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领域取得优异成绩。
3.近3年来,支部党员曾获得校级(含)以上党组织表彰,支部成员获评校级(含)以上优秀党员、师德典型、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教师党支部在“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培育、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工作、促进学校事业发展等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学生党支部在推进思想教育、专业学习、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就业创业等方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4.近3年来,党支部在党建和意识形态领域未出现过突出问题,未发生过影响安全稳定的重大事件;党支部成员及支部所在单位人员未出现违法违纪、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师德师风等问题。
5.有条件在建设期达到《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重点任务指南(基层党支部)》(附件2)所列要求。
(三)教工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工作室基本条件
按照《双带头人通知》明确的主要任务。重点符合下列条件:
1.党支部原则上至少成立2年,且在2年建设周期内保持稳定。
2.党的十八大以来,党支部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着力发挥在政治引领、规范党的组织生活、促进学校中心工作等方面的主体作用,思想政治工作针对性和亲和力强,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领域取得优异成绩。
3.近3年来,支部党员曾获得校级(含)以上党组织表彰,支部成员获评校级(含)以上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教育工作者、师德典型等荣誉称号。在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工作、促进学校事业发展等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
4.近3年来,党支部在党建和意识形态领域未出现过突出问题,未发生过影响安全稳定的重大事件;党支部成员及支部所在单位人员未出现违法违纪、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师德师风等问题。
5.有条件在建设期达到《高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建设标准》(附件3)所列要求。
四、组织实施
第一批高校党建工作标杆学院、样板支部和教工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工作室申报工作按照申报认定、管理考核、巩固推广三个步骤开展。
(一)申报认定(2024年12月-2025年2月)
各基层党委统一组织申报(已获全国、省级培育单位的不再重复申报),学校组织专家遴选认定。有关工作步骤如下:
1.择优申报。各基层党委专题研究第一批高校党建“双创”工作,确定本级党组织及所属党支部申报意向。参与申报的各级党组织按照《实施意见》《双创通知》《双带头人通知》规定,对照《重点任务指南》《建设标准》,对党建工作基础、成功做法、特色经验等进行梳理和总结,统筹谋划两年建设周期和各年度工作目标、实施计划、预期成果,编制经费预算,按类别填写申报书,并提供支撑材料。原则上每个学院都要申报创建党建工作“标杆学院”,每个基层党委申报创建1-2个党建工作“样板支部”,教工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工作室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申报,12月31日前,各基层党委负责将确定推荐的党组织名单,发送组织部邮箱,《工作申报书》(附件4)等申报材料经基层党委会议审核同意后,于2025年2月28日前将纸质版(一式两份)统一报送组织部B306室,电子版发送组织部邮箱。
2.遴选认定。组织部按照“标准引领、质量优先、公平公正、组织统筹”的原则,牵头组织专家对材料进行审核评议,提交党委会研究确定第一批高校党建“双创”拟培育创建单位名单,按程序进行公示后开展培育创建。
(二)管理考核(2025年3月至2027年2月)
学校党委以目标管理和过程管理相结合的方式,对建设单位开展跟踪评估和中期考核,不定期进行指导、实地督查。2026年3月组织中期考核,通过审阅材料、实地抽查、过程监管等方式进行。各培育创建单位应于2026年2月提交建设进展报告和成果报告,并根据年度评估反馈意见,及时整改问题,推进任务开展,巩固建设成果,提升示范成效。考核合格的,继续开展建设;考核不合格的,限期整改,视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建设。
(三)巩固推广(2027年)
培育创建期满,各培育创建单位提交工作总结报告和成果汇编。重点任务完成情况、重要举措落实情况、辐射作用发挥情况、信息平台参与情况、负面清单自查情况、实地督查情况等均作为验收重要依据。验收结果分为“通过”“暂缓通过”“不通过”三类,于2027年公布。验收通过的,有关培育创建成果在学校层面宣传展示并积极向上级党组织推荐报送;暂缓通过的单位要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找准问题根源,加强工作整改,经半年延长培育创建期后,接受二次验收。验收未通过的单位将予以撤项,并取消两年内申报党建“双创”工作项目资格。
五、工作要求
(一)各基层党委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第一批高校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要进一步细化建设方案,确定任务书、路线图、时间表和责任人,加强常态化跟踪指导,及时解决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取得建设成效。
(二)各基层党委可根据创建工作需要,从自身管理的党建经费中匹配一定数量的工作经费。要及时发掘、凝炼、宣传建设单位的探索经验、培育成果、创建成效,充分发挥其引领示范、辐射带动作用,有计划有步骤地把点上的经验做法进行推广,引领带动学校基层党建工作质量整体提升。
附件:
1.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重点任务指南(院〈系〉党组织)
2.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重点任务指南(基层党支部)
3.高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建设标准
4.第一批党建“双创”工作申报书
5.第一批“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申报书
中共济宁学院委员会
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