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党委)、党支部:
根据上级有关要求,从即日起缴存2017年第一季度(1月-3月)党费,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党员每月交纳党费基数和比例
党费基数和比例严格按照上季度标准执行,各党支部指导党员认真核实每月党费交纳数额,并将第一季度党费交纳情况填入《济宁学院党员交纳党费情况明细表》(见附件1)。
二、请各基层党组织于4月7日前,报送《济宁学院党员交纳党费情况明细表》到组织部(行政楼B305)换取党费收据。
三、以后每季度缴存党费不再书面通知,请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在每季度最后一周前完成党费收缴工作。
附件 1.《济宁学院党员交纳党费情况明细表》
党委组织部
2017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