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党委):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全面、客观、准确地了解干部在试用期内思想政治水平、业务素质能力和履行岗位职责等情况,保证选人用人质量,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山东省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实行试用期制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现将做好我校2019年10月提拔的科级干部试用期满考核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客观、公正、全面地反映干部工作的真实情况。
二、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我校2019年10月份提拔的科级干部。试用期满考核工作由干部所在党总支(党委)负责实施。
三、考核内容及程序
(一)考核内容
考核干部在试用期间的思想政治素质、组织领导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等情况。具体包括: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理论、基本纲领、基本要求,遵守社会主义道德情况;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研究、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组织协调、科学决策、开拓创新、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维护领导班子团结,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情况;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求真务实,勤奋敬业情况;完成工作任务和履行岗位职责情况;遵守中央关于党政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的有关情况;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等。重点考核对所任职务的适应情况和履行岗位职责情况。
(二)考核程序
1.撰写试用期个人思想工作总结。考核对象严格对照考核的相关内容和岗位职责,就履行职责情况、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自身存在的不足及今后的工作思路与改进措施等撰写1500字左右的试用期个人思想工作总结。
2.述职及投票测评。各党总支(党委)召开民主测评会议(人数不少于总人数的三分之二),听取考核对象汇报试用期个人思想工作总结,与会人员填写《济宁学院干部试用期满考核民主测评票》(见附件1)。
3.谈话测评。组织考核对象所在党总支(党委)科级以上干部、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谈话测评,听取其对考核对象综合表现的评价和使用意见,以及其他需要反映的问题。
4.汇总考核结果。各党总支(党委)汇总投票测评和谈话测评情况,填写《济宁学院干部试用期满考核民主测评和谈话测评汇总表》(见附件3)。
5.确定使用意见。校党委组织部根据考核情况,确定考核对象的使用意见。正式任职的,任职时间从试用之日算起,填写《济宁学院试用期满干部考核登记表》(见附件4),不再另发任职通知;免除试用职务的,按试用前原职级安排适当工作,不再保留试用职务的相应待遇。
四、有关要求
(一)考核时间
12月25日前完成考核工作。
(二)报送材料
报送《济宁学院干部试用期满考核民主测评和谈话测评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电子版发邮箱jnxyzzb@126.com)、谈话记录、纸质版《济宁学院试用期满干部考核登记表》。
地点:党委组织部(行政楼B307)。
五、纪律与监督
为保证试用期满干部考核工作的公开、公正、客观、真实,广大干部群众对考核对象如有情况和问题,可向组织部、纪委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不予受理。
受理电话:3196026 3196023。
附件: 1.《济宁学院试用期满干部考核民主测评票》
2. 谈话记录纸样表
3.《济宁学院干部试用期满考核民主测评和谈话测评汇总》
4.《济宁学院试用期满干部考核登记表》
党委组织部
2020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