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委(党总支)、党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深化党支部建设规范提升行动,全面提升学校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水平,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不断推动党史学习教育的深入开展,根据《济宁学院关于推行党支部评星定级管理的实施意见》相关要求,结合“活力+”特色项目立项活动,现就2021年度星级支部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学校各党支部
二、申报星级
各党支部根据《济宁学院关于推行党支部评星定级管理的实施意见》《济宁学院党支部评星定级考核标准》要求,认真开展党支部自评,实事求是向学校党委申报星级支部等次。
三、相关要求
1.各党委(党总支)要把党支部评星定级作为深化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和党支部建设规范提升行动的重要抓手,纳入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和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重要内容。
2.11月30日前,各党支部报送自评报告,星级支部申报书。自评报告要突出支部党建工作实绩与特色,五星级党支部将结合“活力+”特色项目立项活动进行培育。
附件1:济宁学院关于推行党支部评星定级管理的实施意见
附件2:济宁学院党支部评星定级考核标准
附件3:星级评定申报表
党委组织部
2021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