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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处科级干部管理的几点说明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 2024-09-24浏览次数:

根据事业单位干部管理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为加强处科级干部岗位管理,就非集中调整(选拔)干部期间处科级干部岗位变动作出以下说明:

一、科级干部岗位变动流程

凡因个人原因提出岗位变动,由干部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学院党政联席会(或所在单位负责人办公会)研究同意后填写《济宁学院科级干部岗位变动审批表》(见附件),其中辅导员岗位变动的还需经学生工作处同意,同时将书面申请和审批表递交至党委组织部,由学校党委统一研究。

二、处级干部岗位变动流程

凡因个人原因提出岗位变动,由干部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分管或联系校领导同意并签字后,将个人书面申请递交至党委组织部,由学校党委统一研究。

三、相关要求

未经学校党委研究同意,个人或部门不得私自调整干部岗位。除学校工作专班工作需要,处科级干部借调、短期帮助工作的一律按程序报经党委组织部,提交学校党委研究。

附件:济宁学院科级干部岗位变动审批表

 

 

                               党委组织部

                               202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