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党委:
根据《关于同意聘任相关二级学院院长助理的通知》(济院党发〔2022〕20号),聘任的11名院长助理任期至2024年5月已满两年,结合工作实际,现将二级学院院长助理聘期满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客观、公正、全面地反映院长助理工作的真实情况。
二、考核对象
我校2022年5月份聘任的相关二级学院院长助理(见附件1)。聘期满考核工作由院长助理所在二级学院党委负责组织实施。
三、考核时间
2024年9月23日—10月8日
四、考核内容及程序
(一)考核内容
考核院长助理在聘期的思想政治素质、组织领导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等情况。具体包括: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理论、基本纲领、基本要求,遵守社会主义道德情况;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研究、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组织协调、科学决策、开拓创新、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维护领导班子团结,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情况;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求真务实,勤奋敬业情况;完成工作任务和履行岗位职责情况;遵守中央关于党政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的有关情况;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等。重点考核对所任职务的适应情况和履行岗位职责情况。
(二)考核程序
1.撰写聘期个人思想工作总结。考核对象严格对照考核的相关内容和岗位职责,就履行职责情况、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自身存在的不足及今后的工作思路与改进措施等撰写1500字左右的聘期个人思想工作总结。填写《济宁学院二级学院院长助理聘期满考核表》(见附件2)。
2.述职及投票测评。各二级学院党委召开民主测评会议(人数不少于20人),听取考核对象汇报聘期个人思想工作总结,与会人员填写《济宁学院二级学院院长助理聘期满考核民主测评票》(见附件3)。
3.谈话测评。各二级学院党委组织专人与所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科级以上干部、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代表进行谈话测评,听取其对考核对象综合表现的评价和使用意见,以及其他需要反映的问题。
4.汇总考核结果。各二级学院党委汇总投票测评和谈话测评情况,填写《济宁学院二级学院院长助理聘期满考核民主测评和谈话测评汇总表》(见附件4)。
5.确定使用意见。二级学院根据考核情况,确定考核对象的使用意见。考核合格者,综合考虑本人意愿,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续聘或者不再聘任,也可以转聘学术副院长(符合学术副院长聘任条件者);不合格者,不再聘其为院长助理。考核结果报组织部备案。
五、有关要求
各二级学院党委于10月12日前,将二级学院院长助理聘期满考核结果报告(见附件5),报送至组织部B307室,电子版发送至组织部邮箱:jnxyzzb@126.com。
六、纪律与监督
为保证聘期满考核工作的公开、公正、客观、真实,广大干部群众对考核对象如有情况和问题,可向组织部、纪委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不予受理。
受理电话:3196026 3196023
附件:
1.济宁学院聘期满2年二级学院院长助理名单
2.《济宁学院二级学院院长助理聘期满考核表》
3.《济宁学院二级学院院长助理聘期满考核民主测评票》
4.《济宁学院二级学院院长助理聘期满考核民主测评和谈话测评汇总表》
5.济宁学院二级学院院长助理聘期满考核结果报告
组织部(党校)
2024年9月23日